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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学而时习之
张方平得到宋煊的肯定回答,遂伸出手:
“十二哥,可一定要全力以赴啊,要其余人都晓得我们兄弟的威名!”
啪。
宋煊好笑似的击掌回应了一下。
张方平整个人都显得极为亢奋,过了一会才平复心情,开始抹开砚台,练习写字。
宋煊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少了些许少年人该有的气息,大抵是不想经历第二次高考似的。
但随即杂念丢弃,宋煊同样铺开纸,掏出那本有些烂的论语。
先抄写一遍加强记忆,正好开学当做新课本用。
学而篇。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宋煊除了抄写,也拿过张方明的讲义,开始核对,以此来加强自己对论语的印象。
毕竟古今含义有些地方是不同的。
二人针对各自的短板练习,张方平是小时候买不起笔墨纸砚,家里人也没有识字的。
无法像欧阳修他母亲一样,用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画荻教子)。
毕竟欧阳修的母亲是出身江南名门望族,受过知识熏陶的大家闺秀。
故而张方平的笔迹并不是十分的优美,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能得到更多的卷面分,让考官看的越舒服。
除了扎实的学识外,这些都是要注意的细节,那些考中状元的笔迹,无一不是工整优美,让人赏心悦目。
宋煊二人一直都在用功,直到吃晚饭之时,黝黑的包拯才站在门外。
七个人围着一个圆桌,正端着碗的宋煊瞧不见包拯的面容,但他牙齿是真显白。
“十二郎,抱歉,我没寻到合适的住处,还望能收留几日。”
“包兄?”
宋煊听出来是包拯的声音,连忙开口:
“小焦,给客人盛碗饭,一起吃。”
包拯走上前来,先是道谢,下意识的咽了下口水,但他还是坚持道:
“十二郎帮我忙就已经极好了,我是想去外面吃的。”
如今学子纷至沓来,平价邸店、客邸大多都住满了,当然还有一些民宿,那也是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的。
价钱高的客栈,可不是普通学子能够支付的起的。
包拯他爹是当官的,家底不俗,但包拯整个人都处于那种“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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