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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见说话声,只有“呼噜噜”
抢食的声音,三个人都甩开了架子,那叫一个狼吞虎咽,那叫一个风卷残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进了非洲难民营,十足的饿死鬼投胎。
“嗯嗯——给我留点,就剩最后一碗汤了,你们俩大男人好意思跟我抢啊!”
孙菲菲理所当然的把汤盆抢过去,丝毫不在乎古风幽怨如新妇的眼神。
刘明刚倒是无所谓,在他看来,桌上的每一道菜都是极品,哪怕是简简单单一个醋溜白菜,也能香的让人把舌头都吞下肚去。
此时只恨爹妈少生了两双手,恨不得把双脚也拿出来握筷子把菜往大嘴里扒拉。
香!
实在是太香了!
古风经验丰富,再也不敢保持什么风度,也加入抢食的行列。
他倒不是因为抵挡不了饭菜的美味,而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在他吃饱之前,桌上就饭菜就被这俩货抢食一空了。
从菜上桌不到十分钟,桌面上已经变得干干净净,盘子里连一个菜叶、一条肉丝都不剩。
孙菲菲和刘明刚都是伸展了胳膊腿坐着,心满意足。
周日搬家,古风占据了小公寓的第三层,孙菲菲则是在第二层挑了一间房屋。
当天,刘明刚立刻找借口紧跟着搬了进来,就住在孙菲菲的隔壁。
今天这顿饭是孙菲菲做的——当然,主要调料是古风事先配置好的,这一点,刘明刚并不知道。
俗话说,征服一个男人女人,就要先从征服他她的胃开始,仅仅这一顿饭,刘明刚的胃就被彻底征服了。
人长得漂亮,工作能力强,有学历,有气质……饭又做得这么好吃!
在刘明刚看来,孙菲菲简直就是太完美了。
如果不能把这样的美娇娘娶回家,那可真是一辈子的遗憾。
“香吧?”
古风看着满脸淫荡的刘明刚,就知道他肯定是在想什么龌龊事儿,开口问道。
“香!”
刘明刚点点头。
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饭香,人也香。
“想不想入伙吃饭?”
古风紧跟着问道。
刘明刚翻了一个白眼,心里有些不屑。
经过这两天的相处,旁敲侧击之下,他早就从孙菲菲那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这个古风,根本就不是什么富二代,家里穷得叮当响,背包里仅有的那十几万,是卖了老家的祖屋得来的。
这让刘明刚极为鄙视,分明就是穷逼一个,装什么阔气啊!
连祖屋都卖了,还到处装作一副不拿钱当回事儿的样子,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嘛!
更让他心中不忿的是,这个古风根本就不是孙菲菲的表弟,而只是原先地下室住户的邻居而已,这让他心中最后的那点顾忌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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