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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前,我对初夏的印象,是正午十二点,橙红的太阳当顶,嫩绿婆娑间疏漏下的光,一下一下跳跃在我和阿森面庞,家养的黑狗趴在藤椅边乘凉。
我清楚记得阿森抬起遮眼的半截胳膊,初成长的少年肉体,因体力活而微显的肌肉线条,几根青筋河流一般,跳动在肌肤下,连接肉体的蓬勃。
往往这时,阿森会挪开手,翻侧过身,用那只胳膊探过来,搂住我的腰,声音是小憩醒转特有的沙哑:“盯着我做什么?”
我虫似的拱进他湿热的怀,面贴面,对上他格外清澈的眼睛:“我想咬一口你。”
一阵闷笑:“咬吧。”
他把胳膊伸来,继续闭眼假寐。
我微微凑近,绕过胳膊,轻轻在他柔软的唇上舔了一下,夏天的缘故,他的唇也热气腾腾,我的舌尖仿佛被灼烧。
阿森“腾”
一下惊坐起来,吓得小黑以为那些坏家伙又来了,低吠着,我觉得阿森比小黑好不到哪里去,他僵硬地撑起身子,脸红红的,看也不敢看我。
我是跟阿妈学的,她会对那些给她钱,对她好的男人这样,甚至比我过分,那些男人看起来很高兴,难道阿森不喜欢吗?
我想道歉,阿森比我快一步:“眠眠…也这样咬过别的人吗?”
旁人都说我和我妈是脏婊子,不跟我玩,只有阿森对我好,我也只想讨阿森的欢喜,我老实地回答:“没有。”
阿森长长吁出一口气,伸手来摸我头顶:“乖,以后不准这样随便咬人。”
“那阿森呢,可以这样咬你吗?”
他又是先前那副样子,缩回手,连耳朵都红了,“可以,阿森很喜欢。”
阿森喜欢,我就开心。
阿森是我在镇里最好的朋友,一样的没钱读书,一样的老实,一样的被人瞧不起,摘个词叫臭味相投,这是别人给我们的评价。
龌龊一点,说我是阿森的童养媳,每听至此,阿森都会皱眉,挥舞拳头叫他们别放屁,我倒是没什么意见,我喜欢阿森,做他媳妇有什么不好。
我们打光屁股的年纪就玩在一起,隔壁邻居的关系,图方便,有时候不是他妈妈养我们两个,就是我妈养我们两个,这是以前了,等我妈和我被他们骂婊子,阿森妈妈就不让阿森跟我一起玩。
妈会在背后啐一口:“都是下叁滥的命,谁也别瞧不起谁。”
我讨厌她这样,不敢责怪骂她婊子的人,却要骂无辜怕被牵连的人,我讨厌,却不能怪,我甚至只能感激她,哪怕我到十八岁都以男孩面貌示人,她到底在保护我养育我。
阿森摸摸我的头,说我能这样想再好不过,阿森的父亲也很早就去世,他妈妈拉扯他长大,可阿森比我出息。
十岁捡破烂贴补家用,被那些老家伙追着打,鼻青脸肿,我一边给他涂红药水一边哭,他反过来还要安慰我,扯一个变形的笑,疼得龇牙咧嘴,变出一颗糖,塞进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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