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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宝物招祸(第1页)

“黄金铠甲?这黄金铠甲恐怕要老值钱了吧。”

大圣听到李老头这么说,顿时向我问道。

“大圣,这个你就不了解了,其实历史上也有所谓的黄金铠甲之说,不过这黄金铠甲,并不是用纯黄金打制的,黄金的金属属性,决定了它不适合作为铠甲来使用。

而且价值极高,除非是为了做一件工艺品,像是铠甲那种东西,需要在战场上护身杀敌,讲究实用,黄金的分量重,性质软,还不如一般的铜铁。

所以这黄金甲,应该是镀金,或者干脆就是黄铜的,只是看起来像是黄金而已。”

我对着大圣说道,古典小说里面也常出现形容将军金盔金甲,可那都是黄铜打造,最多也就是镀金为装饰而已。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真的黄金甲呢,不过好像就是铜的,这东西也是很值钱吧。”

大圣在一旁想了想说。

“那当然,这要是有历史,保存完好的铠甲,那真能算得上是价值连城,这东西可是相当稀有,清朝时候传下来的一件盔甲,都是几百万的价值。”

方菲在一旁对着大圣点点头。

“李老,你接着说。”

我示意大圣他们先不要再说了,让这李老将事情先给我们说清楚,再谈论那什么黄金铠甲的事情。

李老头对着我们说起了那一段往事,那别墅的原主人叫做王仁,原本是这里的一个普通富商,这王仁的祖上,乃是隋末时期的一十八路反王之一的王世充。

这个只要看过之类历史或者电视剧的都知道,隋朝末年,奸臣当道,民不聊生,人民纷纷起来反抗暴君杨广的统治,其中有以十八路反王,六十四道烟尘。

里面最有名的就是瓦岗军,还有隋唐十八条好汉的故事,可以说家喻户晓广为传颂。

这王世充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铠甲却并不是属于王世充之物,而是跟王世充同一时期的一个人,也是十八路反王之一,名字叫做朱粲。

这个人可是有着相当恐怖的传说,据说性情凶残至极,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人魔王

吃人魔王朱粲是安徽亳州人,出生年月不详。

早年间在当地县政府任职,相当于现在的一名科员。

隋朝末年,全国各地陷入战乱。

战乱刚开始的时候,朱粲加入隋朝政府军打击各地的起义军,但是隋朝政府腐败无能,频频战败,朱粲看隋朝大势已去,自己拉了一批人马,成为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后来趁乱为祸,起兵反叛,自称为迦楼罗王,为人十分封残暴,他所攻打下来的城市,都是被抢劫一空,甚至连人都不放过,可以说罪大恶极。

传闻,起初食人对于朱粲来说仅是用来训练士兵的一种方法。

他认为通过这种方法能够锻炼士兵的胆识,从而打造一支虎狼之师。

刚开始的时候,朱粲先在部队中宣传吃人肉的好处,什么天下最好吃的美食就是人肉,吃人肉能够吸收他人的力量使自己更强大等等。

之后,朱粲还在部队中开展食人比赛、举办人肉烹调训练班、交流食人心得等等,当时人们听到这位著名的吃人魔王朱粲的名字就避之不及。

朱粲还把人肉分成三五九等,他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称其为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炖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煮烂。

年轻女子的肉稍次,称其为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肉的味道比羊肉还好。

最次的人肉是老人的肉,称其为饶把火,意思是这种肉在蒸煮时要多加把火才能煮烂。

在食用人肉的方法上,朱粲的部队想出了各种令人发指的烹调方法。

有的是把人置于大的容器内,用文火慢炖;有的是把人绑在铁架上,用大火猛烤,有的是把人大卸几十块,用于蒸煮、煎炒;还有的是把人掏空内脏后,像腌咸鱼一样,用盐腌上,晒成肉干,当作军粮,随吃随取。

吃人肉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吃人肉上瘾。

朱粲带领的部队所过之处,不仅杀光、抢光、烧光还要全部吃光。

到了战乱后期,在武德二年的时候,当时的朱粲拥有部队二十万,在淮海、汗水之间掠夺,部队的迁移也没有规律,每攻破一个县,还没有将这个县的粮食吃完,就继续攻占下一个州县,并且在离开时,将州县剩余的粮食全都焚烧完,因此常常发生饥荒,百姓也因为没有粮食而活活被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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