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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第二个疑点又出现了。
凶手既然一心要取李心仪的性命,为什么先后勒了七次?
李心仪是个富家小姐,经丫头证实更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女子,所以,凶手如果得勒七次才能致李心仪于死地,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本身手脚有残疾,使不上力气,二是凶手的身高、力气比李心仪更小,还是个孩子。
可是他很快又推翻这两种可能。
这次犯罪明显是有计划而来。
凶手熟悉李家地形,熟悉李心仪的作息。
李心仪因为喜欢花草香气,闺房紧邻后花园,而后花园又与李家炭行相通。
凶手若想从李家正门穿过曲曲折折的回廊潜入李心仪的闺房而不被李家下人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路径只能是通过炭行进入后花园或者一直潜伏在花园的植株假山之中,再趁李心仪已经梳洗完毕喝退贴身丫头打算歇息之时潜入房中杀人。
凶杀绝不是一时兴起。
凶手带去的作案工具除了有事后被清理走的绳索,还有清理不走的木炭。
绳索用来杀人,木炭则用来塞住李心仪的口舌,防止她呼救引来李家下人。
只是,凶手忽略了八月高温天气加速了尸僵的发生,当凶手从行凶的激情中回过神来再去取出塞在李心仪口舌中的木炭时,早已僵硬的下颌关节阻止了他。
所以,如果凶手本身手脚有残,为何不干脆选择一种更为稳妥的方式杀死李心仪——比如投毒,比如使用利刃——而偏偏选择了一种他最不擅长又最容易失败的方式?
凶手能够精心选择作案时间,周全考虑行凶工具,为何在杀人方式上如此不谨慎?
不合逻辑。
凶手显然并非手脚有残之人。
那么第二种情况呢,凶手会是个孩子吗?
他认为不太可能。
凶手行凶之前有明确的杀人对象和计划,行凶过程中表现出嗜血无情,行凶之后又从容不迫地清理现场。
这般冷酷,这般淡定,这般老练,就是一般成年人也做不到,何况一个孩子?
他始终觉得其中一定有什么是他没有理顺的,所以,诡异的勒痕成为第二个疑点。
矛盾的动机则是第三个。
据仵作查看死者尸斑发现李心仪并非躺在床榻上遇害,而是坐着被勒死后再被移尸到床上。
如果说凶手行凶后清理现场是出于自保的考虑,那么对李心仪做的事情是否太多了?
先是移尸床上,然后擦拭整洁面容,又以绢帕盖住脸庞。
凶手做的这一切除了表示浓浓的忏悔还有什么?
不对!
凶手根本就不是一个会自责的人。
凶手视生命如草芥,冷血,残忍,贪婪,行凶后还能坦然拿走死者的珠宝首饰,这样的人会自责?
他不相信。
“凶手若真的长成这副尊容,哪里还用得着大大人费尽心思以民女为饵诱他现身,放眼一瞧不就能捉住?”
沈月然扁嘴。
卫奕心中一哂,的确,凶手如果长得这样突出显眼,倒省事了。
沈月然喝完碗中汤水,搬来一张小杌子,在离卫奕不远不近的地方坐下了。
案子呢,她是没什么兴趣知道,她打的另外一笔如意小算盘。
既然是大大人,非富即贵,口袋里定是装有不少银子,加上一口气买三十个酥饼的豪气性子,和冤枉她后又以佳肴款待的补偿心理,她若不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敲两下竹杠、占两下便宜岂不愧为吴兆容的小姑子?
“大大人觉得此案是何人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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