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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叙白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学长。
很高,很白,诚如reddit上的帖子所言,像Maxence。
传言多少夸大,其实只是气质很接近,亚洲面孔与西方始终有所差异,但只要见过秦绪本人,都不约而同地让人幻视出同Maxence身上那股极具侵略感的惑力。
学术优异,相貌出众,欧洲留圈里,几乎少有几个不知道他的。
于是那晚,书叙白几乎做了一夜的功课。
然而第二天就被他在辩论场打到哑口无声。
从国际学校开始,书叙白在辩论场上便是所向披靡的存在,从无敌手,带领学院登上辩论场的第二年,猝然在秦绪手里被终结了战绩。
最后的握手礼上,秦绪甚至都没看他一眼。
空有其表,而无绅士品格,书叙白那颗自尊心,从那刻起偷偷作祟。
他记住了这张脸。
他并非怕输,但被看不起,又是另一回事。
书叙白是被优越感灌养出来的有钱孩子,心底那点与生俱来的骄傲从出生起便被人捧着敬着,他自己也很争气,在有钱人家的孩子只需做到三分便可抵普通人十分的情况下,他却依旧做到了十分的圆满答卷。
于是人生头一遭挫败,竟是输在他引以为傲的东西上,这让书叙白很难接受。
就像被别人家口中的孩子突然抢走自己手里的玩偶,无可奈何。
他做梦都在想,怎么才能将那个轻蔑的眼神回击给对方。
对于他的讨厌,书叙白是发自内心的认真。
所以当他沦陷在秦绪秦绪身上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荒唐。
他一个连初吻都还在的人,人生首次心动,竟是因为一个男人,还是个曾经骂得他狗血淋头的男人。
朋友说,他是天生的m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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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秦绪一点也不好追,他的性格和那张生人勿近的样貌如出一辙,光是同他说句话,都仿佛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沟壑,有意的避而远之,仿佛把书叙白当做祸国殃民的妖孽。
“ViaTeodosio有家Espresso做得很正宗,得闲去喝一杯?”
“下午有课。”
“28号威尼斯狂欢节,是个周末,我自驾过去,每年都是solotrip,要不我们一起?”
“下周有事。”
“木偶收到了吗?是我在佛罗伦萨遇见的,感觉很适合你。”
“谢谢。”
……
“图集是你送的?”
“嗯,是木偶的还礼。”
“我不用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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