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八章 春去秋来(第1页)

接下来两日,他们又挑战了数次,皆以失败告终,这筑基木头人非常喜爱踢屁股,多次将他们踢入湖中!

几次下来,林境感觉自己的屁股已经变成莲花,可能日后幻化佛祖都无需坐莲了。

除此之外,木人战斗经验也异常丰富,他们御叶飞天,木头人便拿地上的石头砸,又快又准。

林境祭起龙鲤,以控火诀操控火焰,想凭属性克制它,木头人则会震出湖水,进行抵挡。

木人也是草木,松叶鼠想用青帝长生功制衡,但对方只是僵硬一瞬,便立刻挣脱。

至于鬼火和幻术,更是无稽之谈,木头人根本没有灵魂可烧,也不会受幻术影响。

还好木头人并非真正的敌人,不然林境他们已经死了十几次。

不过虽然失利多次,但林境还是能看到获胜的希望的。

根据战斗过程来看,木头人应该是怕火的,不然,完全可以像面对飞叶术、水箭术那样,硬抗攻击,而非躲避或者震出水流抵挡。

“提升龙鲤修为。”

“提升自身修为,控火诀熟练度。”

“松叶鼠那边,继续修炼青帝长生功,青帝长生功的确对草木有克制效果,但由于目前松叶鼠法力不足,在战斗中只能控制不足一秒,但如若小成,说不定能定住更久。”

林境分析下来,发现想击败木头人,需要他们现有法力和技艺再有很大提升。

“修吧。”

食物可以自给自足,灵石又异常充沛,修炼而已,林境他们当即苦修起来,日日以木头人检验修行成果,不知岁月,唯独让林境可惜的是,吸血藤品阶有些高,以目前的琉璃仙瞳暂时无法合成,不然他很想看看变异吸血藤的效果。

……

春去秋来,转眼,三个月过去。

林境他们和木头人的战况,已经升级到了相当激烈的程度,不过这么久了,他们还依然击败不了木头人。

湖边,木头人定在原地,无法动弹,三个月时间,松叶鼠早已达到练气九层,魔功更是已经小成。

青帝长生功小成之后,吞噬吸血藤的效果就差了很多,趋近于无效。

此时此刻,松叶鼠已经不爱用机关竹枪当武器,而是换了一根普通的树枝!

它道袍飘动,通过小成魔功将木头人定住一瞬后,与此同时它青帝真气的催动下,手中枝条疯狂成长、变异,很快变成粗壮的树干向前,将木头人捆绑了住!

草木操控!

木头人挣扎时,手持“龙鲤禅杖”

的林境,已然单手掐诀,操控着龙鲤喷出来的火焰进行攻击!

三个月时间,龙鲤的修为来到了练气八层,林境的修为也来到了练气七层,修为的突破,让龙鲤的火焰温度更高,强大的火焰,辅以林境更为精细的操控,在吐出龙鲤口中不久,就压缩变成一颗颗丹药大小的火弹,向着木头人飞去!

林境和松叶鼠的配合下,火弹顺着树木捆绑的缝隙,全部砸到了木头人身上,轰隆隆几下,已经可以对木头人造成一定伤害。

不过最让林境他们感受到操蛋的是,承受了一轮轰炸,木头人依然能全身焦黑的行动,并借助余波挣脱树木缠绕,奋起反击。

这种不知疼痛,不知疲惫的对手,实在难以应对。

一番战斗下来,龙鲤、林境、松叶鼠全部真气不足,败下阵来,倒是木头人虽然大面积烧伤,承受了多轮攻击,半个脑袋都被轰烂,可依然能够战斗。

“不打了!”

几个月的战斗,也让林境等人改变心态,不再想着靠囤积的资源取得胜利,而是想要看看能否靠自身法力对敌。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松叶鼠不想把囤货浪费在日常训练中。

“魔松前辈,我怎么感觉木头人的实力又变强了,你不会偷偷暗调数据了吧?”

热门小说推荐
芜凰

芜凰

此女,若生于北,凰舞九天,贵不可言。若生于南,凰鸟折翼,下克宗族,上乱朝纲。天一大师一语成谶。大宋之歌建康第一贵女,终究未能金凰展翅,止戈天下阿车说,你不堪为后,仍可为贵妃。狼子夜说,嫁给我,做狼人谷的压寨夫人。阿康说,能娶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我答应你,此生永不相负。你所爱护的,我必以命相护。阿焘说,滑台初见,好多年了,我都再寻不到一个入得了眼的女子。阿芜,我身边的位子只属于你。唯你,才是我的凰。心一说,别再叫我佛陀。佛主派你到我身边那刻起,我的眼里就没佛了。他们为何通通不懂,她心已芜,她想要的,从来不是凰位。...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惨遭全世界背叛,没想到闪婚神秘男将她宠上了天。结了婚,领了证,她告诉他不好意思,我冷淡。他说没关系,主动就好。我有过婚史。刚好我喜欢有婚史的。你要动我,我就离婚。不好意思,我不同意。她终于忍无可忍了,你变态!他嘴角一勾想生个变态的孩子吗?...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死亡之地,进化之地,当整座城的人都陷入异世,人类又当怎样进行自我救赎?且看受到古龙蛇祝福的天命之人如何揭开那异界的神秘面纱,这是一个真正会呼吸的异世界!...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前夜

前夜

那一天,是整个世界湮灭的开端。那场灾难席卷了整个人类,不管你原来是高官,还是巨富,名流精英或者军人警察公务员,或者民工蚁族,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即使你侥幸活下来,也不代表你能活下去。当然,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传奇。所以,这是文明湮灭的前夜。也是传奇诞生的前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