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九章 刺杀(第2页)

但是黑袍人一说话就破了功,原本冷酷高效的沉默刺客形象彻底崩塌。

黑袍人的回骂让温特斯意识到了这家伙也不过是个有喜有怒的普通人,胆子愈发壮了起来。

黑袍人大步靠近温特斯,温特斯从木箱缝隙中窥见黑袍人手中的火枪一直指着自己,也轻易不敢露头。

但他忽生急智,想起自己用过一次的阿克塞尔的毛发燃烧术。

他立刻手捏燃火系法术的施法手势,回想着那晚自己点燃女贼头发时的感觉。

虽然看不到黑袍人斗篷下的头发,他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把自己的法术能力逼迫到了极限,将魔力灌注进黑袍人的头顶。

熟悉的挤压感和幻肢痛让温特斯浑身颤抖,但他咬着牙尽力维持施法状态到最后一刻。

在船上的日子,温特斯因为救火时导致第三只手持续性强烈幻肢痛逐渐消退。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少校禁止任何施法者准尉在完全恢复至正常状态前使用任何法术能力,现在显然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温特斯只坚持了很短的时间,使用法术能力带来的剧烈折磨就让他没有办法再集中注意力,他大口喘息着离开了施法状态。

黑袍人头顶似乎冒出了几缕青烟,但没有像女贼那样瞬间剧烈燃烧,黑袍人脚下不停,毛发燃烧术看来没起作用。

温特斯心里清楚自己是病急乱投医,自己的施法范围其实在一米左右。

自己可以对这个范围以内的物体使用法术,但超过这个距离自己的法术能力就变得微乎其微,能让几米外的黑袍人头顶冒烟已经是自己超水平发挥。

温特斯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准备使用法术。

他这次要等黑袍人再走近一些事扑出去和黑袍人肉搏,近距离再次使用毛发燃烧术。

他在心中自我安慰:反正经过我这么一折腾,这混蛋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那名年长旅客了,大不了我跳到水里去。

黑袍人大步走到温特斯身前,而温特斯也蓄势待发,当黑袍人的剑尖即将掠过温特斯的头顶时,码头上凭空响起一声炸雷。

甚至最强烈的雷鸣也无法比拟这声巨响,温特斯只感觉仿佛是自己把耳朵贴到三十二磅炮的炮筒上时,有人点燃了炮膛里的火药。

温特斯被这响彻云霄的雷声震得头晕耳鸣,黑袍人也不由自主地捂住了耳朵。

一声细微的破空声,紧接着黑袍人身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声。

温特斯循着刚才的雷鸣声回头,看到莫里茨少校双耳流血站在贼鸥号和栈桥间的木板上,手臂指着黑袍人。

莫里茨少校手上的东西发出了微弱的反光,又是一声细微的破空声,黑衣人身上又发出了一次清脆的金属碰撞声,有什么东西从他身上弹到了栈桥上。

黑袍人抬起火枪瞄准了少校,少校一挥手,枪响,铅子打到了贼鸥号的船壳上,传出了木板碎裂声。

震耳欲聋的雷鸣声、莫里茨少校、银币、金属碰撞声、铅子拐弯、长剑砸到对方身上时发出的奇怪声音……温特斯明白了,温特斯全想通了:莫里茨少校也是施法者!

他只是没佩戴徽章!

而这个黑袍混蛋在斗篷里穿了铁甲。

“打他的头少校!”

温特斯大喊提醒少校:“他斗篷里面穿了胸甲!”

少校却充耳不闻,又用飞矢术射出两枚银币,还是打在黑袍人的盔甲上,叮当两声却显然没能击穿。

见少校拿自己的话当耳旁风,温特斯心急如焚。

他心一横直接从掩体后面一跃而出,用肩膀狠狠地撞向了黑袍人。

他也不是完全的鲁莽,他看到了黑袍人的火枪已经打空,所以两只手齐出抢夺黑袍人的佩剑。

黑袍人也没想到这个剑术不如自己撒腿就跑的小子居然还敢反扑出来,被温特斯结结实实撞到了胸口,身体失去了重心,跌坐在地。

热门小说推荐
芜凰

芜凰

此女,若生于北,凰舞九天,贵不可言。若生于南,凰鸟折翼,下克宗族,上乱朝纲。天一大师一语成谶。大宋之歌建康第一贵女,终究未能金凰展翅,止戈天下阿车说,你不堪为后,仍可为贵妃。狼子夜说,嫁给我,做狼人谷的压寨夫人。阿康说,能娶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我答应你,此生永不相负。你所爱护的,我必以命相护。阿焘说,滑台初见,好多年了,我都再寻不到一个入得了眼的女子。阿芜,我身边的位子只属于你。唯你,才是我的凰。心一说,别再叫我佛陀。佛主派你到我身边那刻起,我的眼里就没佛了。他们为何通通不懂,她心已芜,她想要的,从来不是凰位。...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惨遭全世界背叛,没想到闪婚神秘男将她宠上了天。结了婚,领了证,她告诉他不好意思,我冷淡。他说没关系,主动就好。我有过婚史。刚好我喜欢有婚史的。你要动我,我就离婚。不好意思,我不同意。她终于忍无可忍了,你变态!他嘴角一勾想生个变态的孩子吗?...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死亡之地,进化之地,当整座城的人都陷入异世,人类又当怎样进行自我救赎?且看受到古龙蛇祝福的天命之人如何揭开那异界的神秘面纱,这是一个真正会呼吸的异世界!...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前夜

前夜

那一天,是整个世界湮灭的开端。那场灾难席卷了整个人类,不管你原来是高官,还是巨富,名流精英或者军人警察公务员,或者民工蚁族,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即使你侥幸活下来,也不代表你能活下去。当然,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传奇。所以,这是文明湮灭的前夜。也是传奇诞生的前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