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八章 梅瓦兄弟(第2页)

所以他语气坚定地回答:“绝对不行,我的同期没有一个配得上艾拉,你绝对不要从他们中间给艾拉找夫婿,想都不要想。”

“是这样吗?”

珂莎失望地叹了口气,她忽然看着温特斯是双眼,伸手握住了温特斯的右手:“还是别说你妹妹了,说说关于你的事。”

珂莎的态度一下子变得非常正式,让温特斯有些奇怪,他也正襟危坐,严肃地听着。

珂莎十分认真地说:“这件事六年前你去联省时我说过一次,这次你回来我还要再说一次。

你的外祖父过世后,他的财产被均分为两份,分别作为你母亲和我的嫁妆。

我的那一份带到了塞尔维亚蒂家,你母亲的那一份则因为你还没有成年,所以由我作为监护人保管。

明年你正式成年后,我就把你母亲的嫁妆交给你,了结我的这桩心事。”

温特斯原本还以为小姨是要说什么大事,没想到又是关于遗产。

温特斯是遗腹子,他的父亲以少尉军衔阵亡于二十年前,他的母亲也早逝。

虽然一直以来,珂莎严令禁止任何人和外甥提及姐姐过世的详情,只称是疾病所致。

但温特斯打小心思剔透,几次旁敲侧击就得到了真正答案:他的母亲、珂莎的姐姐,死于产后急症。

但他对此其实并没有太多触动,在他看来,小姨就是他的母亲,姨父则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待他。

相比于素未谋面的生身父母,他更在意抚养他长大的至亲家人。

既然小姨不希望他知道真相,一直以来他也就佯装不知。

“小姨,我都说过好几次了,这笔钱你来处置就可以,你把它合进家里的账册,或是拿去给艾拉做嫁妆,我都没有任何意见。”

温特斯非常反对珂莎坚决不动用一份自己名义财产的态度。

珂莎也许是担心外人风言风语,但在温特斯看来,把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抚育成人,其中花费的心血用再多的黄金也换不来。

“傻小子,你还要成家立业,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你母亲的嫁妆我换成了港区的地产,这二十年来还增值了不少。”

珂莎说着说着眼眶又湿润了,她慈爱的帮温特斯理了理头发:“我的大外甥已经是大小伙子了,伊丽莎白[指温特斯母亲,与温特斯表妹同名]在神国中看到你长大成人,也一定很高兴,以后我与她相见时,也能骄傲地亲吻她的脸。”

谈话间,马车停下了,车夫轻声提醒:“夫人,梅瓦家到了。”

珂莎擦了擦眼泪,又恢复了主母的语气:“有劳您了,巴托先生。”

温特斯先行离开车厢,然后扶着珂莎走下了马车。

马车停在了一个别致的店面,在整排的石质房屋里,这店面占据了大约五米的宽度。

店门被漆成了黑色,干净地让人仿佛能闻到尚未干透的漆味。

门上用金色颜料画了一把剪刀和一套针线,图案下方用花体字龙飞凤舞地写着[梅瓦兄弟家]。

而最夺人眼球的设计还不在于店门,而在于墙壁。

店门两侧不是砖墙,是用木制框架固定的一片片小块透明平板玻璃。

玻璃后面用木制人体模型展示了一套套雅致的成品服装。

华丽女装为主,雅致男装为辅。

这种小块透明平板玻璃价格不便宜,一般市民最多只是买几块来做窗户,大部分人家用的还是木制百叶窗。

拿这种易碎的材料做墙面,设计者堪称大手笔,想象力惊人。

用金色颜料绘制招牌同样奢侈,而且用的不是金箔而是金粉。

颜料是昂贵的耗材,金色颜料更是。

温特斯虽然没有学过绘画,但也知道除非使用金粉否则调不出金色。

梅瓦兄弟裁缝铺的这等做派让温特斯瞠目结舌,他不禁想问问店家:你难道不怕晚上有贼来把你店门拆走吗?

“是不是很不错?“

热门小说推荐
芜凰

芜凰

此女,若生于北,凰舞九天,贵不可言。若生于南,凰鸟折翼,下克宗族,上乱朝纲。天一大师一语成谶。大宋之歌建康第一贵女,终究未能金凰展翅,止戈天下阿车说,你不堪为后,仍可为贵妃。狼子夜说,嫁给我,做狼人谷的压寨夫人。阿康说,能娶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我答应你,此生永不相负。你所爱护的,我必以命相护。阿焘说,滑台初见,好多年了,我都再寻不到一个入得了眼的女子。阿芜,我身边的位子只属于你。唯你,才是我的凰。心一说,别再叫我佛陀。佛主派你到我身边那刻起,我的眼里就没佛了。他们为何通通不懂,她心已芜,她想要的,从来不是凰位。...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惨遭全世界背叛,没想到闪婚神秘男将她宠上了天。结了婚,领了证,她告诉他不好意思,我冷淡。他说没关系,主动就好。我有过婚史。刚好我喜欢有婚史的。你要动我,我就离婚。不好意思,我不同意。她终于忍无可忍了,你变态!他嘴角一勾想生个变态的孩子吗?...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

死亡之地一百天死亡之地,进化之地,当整座城的人都陷入异世,人类又当怎样进行自我救赎?且看受到古龙蛇祝福的天命之人如何揭开那异界的神秘面纱,这是一个真正会呼吸的异世界!...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前夜

前夜

那一天,是整个世界湮灭的开端。那场灾难席卷了整个人类,不管你原来是高官,还是巨富,名流精英或者军人警察公务员,或者民工蚁族,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即使你侥幸活下来,也不代表你能活下去。当然,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传奇。所以,这是文明湮灭的前夜。也是传奇诞生的前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