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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
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
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
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
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学生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
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
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头的西服。
那件衣服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衣服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胀的肚腩强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
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
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
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美国政府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
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
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
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器官会退化,歌唱的器官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
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
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
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高歌“亚美路亚”
,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作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
变成了一声“扑”
!
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
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内脏都震成了碎片。
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
但因为当时年轻,身体好,居然也没死。
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
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载于1996年第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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