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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他在屋中转来转去。
他不敢出门,不是怕被敌人杀死,而是怕自己没有杀敌的勇气。
在家里,他听着太太叨唠,看着小珠玩耍,热泪时时地迷住他的眼。
每逢听到小珠喊他“爸”
他就咬上嘴唇点点头。
“小珠!”
他苦痛到无可如何,不得不说句话了。
“小珠!
你是小亡国奴!”
这,被彩珠听见了。
“扯什么淡呢!
有本事把我们送到香港去,在这儿瞎发什么愁!
小珠,这儿来,你爸爸要像小钟的爸爸那么样,够多好!”
她的声音温软了许多,眼看着远处,脸上露出娇痴的羡慕:“人家带走二十箱衣裳,住天津租界去!
小钟的妈有我这么美吗?”
“小钟妈,耳朵这样!”
小珠的胖手用力往前推耳朵,准知道这样可以得妈妈的欢心,因为做过已经不是一次了。
乘小珠和彩珠睡熟,老范轻轻地到外间屋去。
把电灯用块黑布罩上,找出信纸来。
他必须逃出亡城,可是自结婚以后,他没有一点儿储蓄,无法把家眷带走。
即使勉强地带了出去,他并没有马上找到事情的把握,还不如把目下所能凑到的一点钱留给彩珠,而自己单独去碰运气;找到相当的工作,再设法接她们;一时找不到工作,他自己怎样都好将就活着,而她们不至马上受罪。
好,他想给彩珠留下几个字,说明这个意思,而后他偷偷地跑出去,连被褥也无须拿。
他开始写信。
心中像有千言万语,夫妻的爱恋,国事的危急,家庭的责任,国民的义务,离别的难堪,将来的希望,对妻的安慰,对小珠的嘱托……都应当写进去。
可是,笔画在纸上,他的热情都被难过打碎,写出的只是几个最平凡无力的字!
撕了一张,第二张一点也不比第一张强,又被扯碎。
他没有再拿笔的勇气。
一张字纸也不留,就这么偷偷走?他又没有这个狠心。
他的妻,他的子,不能在国危城陷的时候抛下不管,即使自己的逃亡是为了国家。
轻轻地走进去,借着外屋一点点灯光,他看到妻与子的轮廓。
这轮廓中的一切,他都极清楚地记得;一个痣,一块小疤的地位都记得极正确。
这两个是他生命的生命。
不管彩珠有多少缺点,不管小珠有什么前途,他自己须先尽了爱护保卫的责任。
他的心软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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