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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春笑得眼泪都飙了,她捂着肚子狂笑道:“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好傻啊。
英国那破地方冷死了,太阳都见不到,有什么好看的啊。
真是一群没见识的男人啊。”
这不知死活的丫头根本就不懂得在一个摇滚人心中,英伦三岛就是一个圣地。
她的话引来了围攻。
朴天秀一向是认为行动比语言有力的,所以他冲了过去,把朴春按在墙上,狠狠的打了她的屁股几下,怒道:“真是忍无可忍了,看我不收拾你。
我擦,竟还有个兔子尾巴!”
原来这家伙现在才发现,今天的朴春没穿短裙出来雷人了,却穿了身兔子装--头上戴的白色毛线帽子有一对长长的兔子耳朵,同色的连体衣裤毛茸茸的,胸前有一个大大的流氓兔图案,再往下看,这丫头穿的鞋也是一双毛茸茸的雪地短靴,最妙的是,那恶心的设计师竟还在衣服的背后弄了球兔子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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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天秀把朴春顶在墙上,笑得都快昏厥了。
他指着那个兔子尾巴对权志龙等人道:“哈哈,你们没发现吧,这有条尾巴,兔子尾巴。
哈哈,快笑死我了,竟有人打扮成个兔子满街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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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志龙等人面面相觑,心说大家都看到了啊,虽然朴春的穿着有些出位,但没必要笑得这么夸张吧,明洞还有个家伙天天打扮成超人坐地铁呢。
辛大龙咳嗽了几声,发现朴天秀仍在那傻笑个不停,只好很尴尬的把他拉开了。
朴春转过身来,鼓着腮帮子怒瞪着朴天秀。
再怎么没脑子,她还是会对这家伙把自己按在墙上打屁股觉得很不爽。
朴春的脸肉肉的,这一鼓腮帮子就和嘴里塞了两包子似的,很是可爱。
朴天秀这贱人拉着朴春帽子上的两只兔子耳朵,大笑道:“我擦,人才啊。
你还真是生命不息,雷人不止啊。
第一次见你是只红毛鹦鹉,这次就成了小白兔,下次变什么啊?难道是鱿鱼?!
哈哈,就变鱿鱼吧,这样海陆空三军都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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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春怒道:“要变也会变金枪鱼,刺死你这家伙!
亏我刚还以为你是好人呢,说那么多什么要改变这个圈子的话,都差点把我感动了,谁料你竟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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