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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你们,但时偌这件事情,你……是你太过分了,我都很后悔没有早点告诉宋西岭。
如果我知道他那么喜欢你,时偌这个人又那么……算了算了,现在说这些,显得我特没用……好吧,我就是这么没用,但我还是想说——”
许初棣一激动,说话就非常跳脱,这是个屡屡被傅珩之诟病的毛病。
但傅珩之却头一次理清了其中所有的逻辑和思维,他甚至能够猜到许初棣下一句话是什么。
“傅珩之,你还是认清现实吧,自己做的错事,自己就要承担后果,是吧?你比我还大两岁呢,今年该三十了。
你好好想想,你要是宋西岭,你会不会原谅你自己?”
傅珩之不记得那个稀松平常的一天后来是如何度过的,只是许初棣离开后,他呆坐了很久很久,好像把十几年该发的呆一股脑儿发掉了,然后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他才起身把整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他甚至有点强迫症似的,使劲回忆着什么东西之前在什么位置,他一定要让这个家一如从前。
傅珩之想,他要把这里保持成宋西岭住的样子,这样等宋西岭以后再回来的时候,就不会觉得陌生。
宋西岭走了,彻彻底底地消失在他的世界里,并且他去的地方,很可能是傅珩之一辈子都找不到的。
他开始认清这个现实。
一开始着实难熬。
逛超市的时候,他已经习惯性买一大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只为了讨好记忆中的人,回家做好后,自己却一口也不想吃,默默地放在桌上当摆设,凉了,放进微波炉热好,不一会儿又凉了,才被他慢慢吃掉。
在公司,他总是有意无意去看宋西岭从前的工位,那里恰巧一直没人去坐。
某天所有人下班回家后,他偷偷把那把椅子和电脑搬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周末整理杂物时翻出一个泛旧的厚重笔记本,封皮是宋西岭的字迹,他颤抖着手指翻开来,想要寻找他朝思暮想的人存在过的痕迹。
里面竟然是多年前,宋西岭复习高考时的笔记。
傅珩之一页一页地看,这个公式那个公式,这是什么意思,那该如何解释,有什么对应的题目,哪里容易出错,如何如何,乏味至极,傅珩之却看得津津有味。
他一遍遍抚摸那些认真的字迹,仿佛穿越到过去,抚摸着宋西岭的手指。
突然他看到一行与课程无关的小字。
他定睛一看,整个人都僵住了。
“好累,但是今天傅总接我放学,好开心。
这是他第三次接我回家。”
傅珩之的大脑高速运作,他第三次接宋西岭回家,是哪年哪月哪日?
查无此时。
他加快了翻笔记的速度,企图找到更多的、关于那个人那么在意自己的蛛丝马迹。
终于在二十六页后又出现了一行,是粉色的字迹——
“还有十二天高考,傅珩之突然送了我一支笔,可它是粉色的,我该怎么拿去考试?”
傅珩之努力地回忆,终于从浩荡的记忆中搜寻出了那支粉色的笔。
那是他下班时路过办公用品店,挑选钢笔后工作人员附赠的一支中性笔,他根本没在意是什么颜色。
傅珩之的心被死死揪在了一起。
继续往后翻,果然还有其他的开小差语录,全部用粉色笔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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