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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待他再凶一点才对。
不过也难怪,这少年模样长得挺不错,嘴巴又甜,一口一个“小姐姐”
,不大像是强盗,更像是个调皮鬼,让人恨不起来。
更主要的是,她明知道他打不过她,防备心就稍微弱了一点。
况且这里毕竟不是战场,爱丽丝也不是很想在这里杀人。
不过如果跳出来试图打劫她的不是这么一个可爱少年,而是一个猥琐大叔,她恐怕不会容情。
有一副好相貌,真是在任何方面都占便宜。
这少年穿完了衣服,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
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
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
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
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
少年捡起他的刀,重新收回到腰后。
打了个唿哨,那匹漂亮的白马就跑到他面前,他骑上马,跑出去几十米之后,又转回头来向着爱丽丝招手:
“小姐姐,你的匕首我拿走啦!
要想拿回匕首,以后要过来找我呀!”
作者有话要说:
问:为什么吉尔不穿衬衣就穿甲?答:因为作者想看他露后背。
爱丽丝:附魔锁子甲+1附魔匕首-1
瑟西里安:信奉者+1kpi完成度提高。
唔,总体说来还算是赚了。
第37章插pter37
爱丽丝一摸腰上,她的匕首果然已经不见了。
一定是那个叫吉尔的家伙之前假装勾引她的时候摸走的,她光顾着恼,竟没意识到他真正的意图是要偷这把匕首。
大概这就是报应,之前她为了找珠冠故意勾引雷切尔公爵,这会儿这小子就假装□□她来偷走她的匕首。
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一定不肯走。
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
爱丽丝没办法,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
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
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
虽然没有旅店,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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