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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说我:一个笨蛋!
4把自己化为作品
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象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
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
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
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它还要不断地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
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这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
先天匾乏,后天无补。
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
左手书法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圆月所替代。
不少缺乏宏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
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
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即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
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
我写了各种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属于我自己的。
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
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我好比瞎子摸象,这一下摸到坚实粗壮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软的耳朵,再一下摸到无比锋利的牙。
哪个都像我,哪个又不是。
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
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
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
它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
它像一个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
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
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个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于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
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憎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
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创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为后世甚至现世所废弃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
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
拿起笔来的心境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
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
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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