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夕阳的余晖映在明空身上,仿佛为他镀上了金光。
白马背上的佛子,唇红齿白,剑眉凤目,二十岁左右的模样。
如果不是他的眼神太冷太锐利,还真是最帅版的唐僧。
果然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和尚。
不过王子也好和尚也罢,都不能当饭吃。
原本今天的生日叶沐言是要和妈妈一起吃大餐的,所以从早上的时候她就没正经吃饭,后来又莫名其妙地穿越了……如今时间也已经是傍晚,加上刚才救明空又消耗了不少体力,此刻的她已经饥肠辘辘眼睛都要冒绿光了,所以不知不觉满脑子想的都是好吃的。
想饭吃的时候叶沐言忘了挪开视线。
于是马背上的明空脊背一寒,连忙皱眉转身,不曾想正对上叶沐言那双黑白分明的美目……
为什么叶施主的眼神,让他有种自己是斋饭的感觉?
回过神的叶沐言对上明空的探究的眼神粲然一笑,挥挥手道:
“走吧,走吧!
你有空记得去刘婶家把我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给结了,就算抵了诊金。”
“哎呀,就多双筷子的事儿,哪里还能收银子。”
刘婶连忙摆手拒绝。
没理会刘婶的话,明空郑重地对叶沐言承诺道:“叶施主放心,小僧定当铭记于心,告辞。”
明空策马离开,叶沐言随着刘婶一起去了柳河村。
因为有了之前的教训,张婆子和李小花都不敢往叶沐言跟前凑。
她们默默地走在最后,生怕自己一时嘴贱再得罪一次叶沐言,她们胸口到现在还疼呢!
去柳河村的路程没有多远,但是女人们在一起永远有说不完的话题。
听着她们聊天叶沐言也没敢贸然搭话,但很快女人们就开始打探起她的来历。
叶沐言说自己从小就有丢失记忆的毛病。
至于会丢失哪部分就比较随机,这次她娘带她出来,是想找一位叫“弘德”
的得道高僧,据说他能化解失忆的毛病。
只是她们母女不小心走散了,如今她又犯了失忆的毛病,刚好把家住何处,今夕何年的事情都给忘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突然觉得妈妈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就是让她在这里找弘德大师。
虽然她也觉得有些天方夜谭,但这已经是她对妈妈那句话,所能想到得最“合理”
的解释。
她都能穿越过来,弘德大师为什么不能?所以她要试试,万一古代也有一个“弘德大师”
呢?
等找到弘德大师,她就能回去现代了……
...
万年前,一代天骄获得不朽传承,最强至宝,却被偷袭,魂飞魄散。万年后,一代天才强势穿越到烈阳门已死废材身上。内有各系长老势力的镇压,外有各大宗门的威迫,烈阳门岌岌可危。楚云何去何从?是甘于被击杀,还是强势崛起,镇压诸天万界?重生之后的楚云,带着万年前的记忆与资质,身怀不朽传承,他横扫诸天,镇压万界!...
他曾斗破苍穹,主宰三界。一朝重生杀得万界血泣,仙魔俯首。这一世,不留遗憾,喝最烈的酒,泡最美的女人。踩着敌人的累累尸骨,成为天地间最厉害的绝世武帝。...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
我娃缺爹你缺藏身之处,各取所需!放心,本王的眼光高着呢!可是赖在她床上不走还故意黑脸的男人是谁?娘子,你一定给我下蛊了!娘子,你确定有皇奶奶不做要做孙媳妇?精通医卜星相的安易穿越到古代成了农妇,算命行医卖药看风水甚至帮人下葬,迅速发家致富顺便招个花美男入赘,只是当初被那皮相迷惑了眼,什么九五之尊的面相,什么秀色可餐,这相公毒舌洁癖又腹黑,阴起人来忒狠,实在不招人待见。...
主人公叫江尘段秋雪秀秀的小说叫做剑道独尊杂役弟子,它的作者是青鸾峰上写的一本玄幻科幻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杂役峰虽然是杂役弟子居住的地方,但是其规模却已经可以媲美大秦帝国内的一座三十几万人口的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