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文锦带着宇文豹,辞了冯氏,前后走出府门,元彪早已牵过雪地追风,将马缰递给文锦,文锦接过马缰,笑道:“给你三天假,你不回去陪陪墨霜,陪我干什么?”
文锦轻松,元彪却不敢不严肃,恭恭敬敬拱手回到:“回大将军,不差这三日,元彪现在是熊扑卫右兵卫,护卫将军安全,是职责所在,将军请!”
文锦满意地点了点头,回身对宇文豹道:“也好,豹兄,你不必跟我了,你去原乡家中,把尚儿接回府,告诉原乡,明日朝会,让他参加。”
宇文豹默默点了点头,犹豫道:“有些征宪的旧臣,恐怕未必愿意参加明日的朝会。”
文锦笑了笑,随即沉下脸,冷冷道:“由不得他们!”
宇文豹心中一寒,想了想宇文化成,无奈地叹了口气,拉过自己坐骑,翻身上马,狠狠一夹马肚子,战马嘶鸣声中,扬鞭而去。
元彪护着文锦,来到安东侯府,慕华博已经返回府中,仆人带着二人,径直来到侯府正殿,慕华博与可风,沉默地坐在殿中,相对无语。
见文锦进殿,慕华博一动不动,可风立即起身,迎前几步,向文锦一揖,文锦挥手让其坐下,自己坐了慕华博旁边。
可风并不就坐,跟元彪一起,无声站在了文锦身后,仿佛当年秃发玄和宇文疆,护卫天周皇帝一样。
“还好,文锦,此次夺宫,还算平稳!”
慕华博看着他们,无声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从他嘴里说出还好两个字,已经算最高评价。
“可是静海大师,毕竟去了!”
文锦声音有些微哽咽,又回头看着可风,问道:“师娘怎么样?”
“还算平静,平静得让人害怕,说大师还没去,她要独自陪着大师,把所有人都赶出来了。”
可风眼中,又涌出泪来:“可大师,毕竟已经去了。”
文锦叹了一口气,幽幽看着殿外,沉默不语,恰好府中丫鬟进来布茶,被窒息的气氛吓得发颤,手一抖,茶杯没放稳,摔在地上,众人都是一惊。
“混账东西!
要你何用?”
慕华博突然暴怒,脸涨得通红,厉声呵斥。
“侯爷饶命,侯爷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
丫鬟吓得脸色惨白,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停向慕华博讨饶,又可怜巴巴地看着文锦。
“算了,你出去吧。”
文锦挥挥手,奇怪地看着慕华博,叔父性格沉稳,对下人很和蔼,几乎从不发怒,今天,看来也绷不住了。
丫鬟不敢动,又恐惧地看着慕华博,慕华博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轻声道:“大将军发话了,你出去吧,把地上收拾了,当心别扎着手。”
丫鬟获救似的,手忙脚乱收拾好地上的碎片,嘤嘤哭泣着出去了。
慕华博见丫鬟退出,长长叹了一口气,问道:“你做大将军,是拓巴忍提议的,我并不反对,可你,如何收拾这个烂摊子?”
这个,恐怕才是慕华博情绪失控最根本的原因,文锦却并不回答,只是轻轻笑道:“叔父何必如此郁闷,竟然向丫鬟撒气,朝局,并不像叔父想的那么难以收拾,我现在忧虑的,是燕子。”
说完,文锦起身,叹道:“伍国定已经自尽,难题,总会一个一个解决,现在嘛,先去看看师娘。”
慕华博也缓缓起身,文锦忽然发现,叔父仿佛一夜之间,又老去许多,满头的苍发,几乎已经看不到黑色。
“唉!
你们几个年轻人,都稳重了不少,文锦,我看你嘴角法令纹都出来了。”
文锦还在感慨叔父年迈,慕华博却叹了一口气,嘲笑他们变老。
可风跟在二人身后,慢慢向外走,听慕华博感慨,也浅浅一笑:“侯爷,我们都三十的人了,可不是该老了。”
文锦也调侃道:“跟我们比,叔父还算老当益壮,叔父出马,祖震海不是束手就擒?”
慕华博心情稍微好转,呵呵一笑,傲然道:“老夫带过一年鹰扬卫,祖震海,翻不了天!”
四人出殿,一路往侯府书房走去,心情却越来越沉重,刚刚轻松一点的气氛,逐渐又压抑得令人窒息。
安东侯府的书房,静静矗立在一处池塘岸边,远远的,站着几个仆人,默默垂手肃立,无人敢靠近。
书房里面,寂静无声,安静得令人心中发颤,越靠近,心中越压抑,空中似有一股强大的气场,固执地抗拒外人接近。
此女,若生于北,凰舞九天,贵不可言。若生于南,凰鸟折翼,下克宗族,上乱朝纲。天一大师一语成谶。大宋之歌建康第一贵女,终究未能金凰展翅,止戈天下阿车说,你不堪为后,仍可为贵妃。狼子夜说,嫁给我,做狼人谷的压寨夫人。阿康说,能娶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我答应你,此生永不相负。你所爱护的,我必以命相护。阿焘说,滑台初见,好多年了,我都再寻不到一个入得了眼的女子。阿芜,我身边的位子只属于你。唯你,才是我的凰。心一说,别再叫我佛陀。佛主派你到我身边那刻起,我的眼里就没佛了。他们为何通通不懂,她心已芜,她想要的,从来不是凰位。...
白少,闪婚萌妻已送达惨遭全世界背叛,没想到闪婚神秘男将她宠上了天。结了婚,领了证,她告诉他不好意思,我冷淡。他说没关系,主动就好。我有过婚史。刚好我喜欢有婚史的。你要动我,我就离婚。不好意思,我不同意。她终于忍无可忍了,你变态!他嘴角一勾想生个变态的孩子吗?...
死亡之地一百天死亡之地,进化之地,当整座城的人都陷入异世,人类又当怎样进行自我救赎?且看受到古龙蛇祝福的天命之人如何揭开那异界的神秘面纱,这是一个真正会呼吸的异世界!...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那一天,是整个世界湮灭的开端。那场灾难席卷了整个人类,不管你原来是高官,还是巨富,名流精英或者军人警察公务员,或者民工蚁族,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即使你侥幸活下来,也不代表你能活下去。当然,只要能活下去,你就是传奇。所以,这是文明湮灭的前夜。也是传奇诞生的前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