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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和里宋只有半天的交情,但却是生死的交情,对李弘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里宋是他重新进入大汉国领土遇上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汉人。
是他把自己领进了卢龙塞,推荐给了田静。
如果没有碰上里宋,自己现在在哪里,谁知道呢?
里宋站在那里,其貌不扬,普普通通,背着一个小包袱。
李弘冲上去,狠狠地打了他一拳,大笑起来:“长忆,叫我一声子民听听。”
里宋也大笑起来。
他们在草原上逃命的场景再次涌上两人心头。
里宋的眼眶湿润了,如果不是李弘救他,他早就尸骨无存了。
李弘看到里宋,突然不可抑制地想起了田静,想起了王进,想起了姬明,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把抱住里宋,大声叫起来:
“长忆,我带你去看看校尉大人,去看看所有战死在卢龙塞的战友。”
两人站在田静的墓前,久久没有说话。
“长忆,你还走吗?”
“不走了,一直跟着你,直到象校尉大人一样,战死沙场。”
李弘眼含泪水,用力拍拍里宋的肩膀,“好。
我们一起干。
谁先死,谁就把另外一个人的尸骨埋在这里。”
傍晚,李弘命令燕无畏把三位屯长,郑信,田重,胡子,木桩,铁锤一起叫到了卢龙楼。
卢龙塞的三个屯长赵汶,玉石,伍召都是年轻人,虽然年纪都比李弘稍大一些,但在北疆不是以年纪论大小,而是以武勇论高低。
所以三个人从进入卢龙塞那一天起,就对李弘佩服得五体投地。
谁敢在惨胜之后以四百人追袭蛮子大军?豹子,只有他敢这么做。
没有人敢不服,这就是拳头狠的硬道理。
这次李弘单枪匹马再次杀回鲜卑国,不但带回来上千的士兵,还打劫了鲜卑国的大王和连,这让三个屯长更加拜服,内心里都暗暗发誓,一定要跟着这个疯子大人打天下,将来的军功肯定多得不得了。
李弘把太守刘政大人送来的文书让里宋读了一遍,自己又解释了一遍,然后说道:“我们都是大汉的子民,当兵都是为了保家卫国,为了千千万万的大汉百姓免受战火的蹂躏和摧残。
我们可以为此抛头颅,洒热血,连性命都不要,难道就不能为此少拿一点钱吗?”
几个人望着李弘,脸上表情各异,没有人接腔。
“鲜卑国在近期可能要入侵我们大汉国,和他们的生死决战已经不可避免。
我和在座诸位一样,将来是生是死,只能听天由命。”
“我这份秩俸全部打入卢龙塞的士兵军饷中。
在座诸位的钱可以少,但普通士兵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战要靠他们来打,胜利要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来换,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们大汉国的荣耀。”
田重用力一拍桌子,“好,说得好。
我活了六十三年,当了将近五十年的兵,头一次听到一个当官的替我们士兵说话。
为了你这句话,我不要秩俸了,就跟在你后面,一直到战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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