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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搬家之前,他住301,伊人住303,百分百意义上的门当户对。
他和伊人一起去上学,老师也把他们安排着坐一起。
因为身边有了伊人,从小到大那些对他流口水的女生都敬而远之。
可以说,伊人是他的恩人,帮他这个蓝颜祸水挡了不少桃花劫。
他们一起从小学升到初中,再从初中考到南允高中,好像和伊人走在一起,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下午课程结束后一起去小饭店点菜,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
高一开学时,自己和伊人都被分在二班,他没什么惊喜,好像这结果理应如此。
伊人在高一一班门口撞了一个女孩子,过后对他说,“你觉不觉得,那个女生,长得挺好看的?”
南楷钧脱口而出,“没你好看。”
孰料伊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庸俗!”
他不明白伊人生气的点在哪里。
开学第一天并不用上课,他找到伊人的时候她在大太阳底下发呆,额上亮晶晶的汗,南楷钧那时穿着一件蓝纹白衬衫,打一把太阳伞,一副无辜而立的好模样,他没有冲上前去打扰伊人,而是静静地顺着伊人的目光看过去,目光终点是一个坐在一棵树的阴影里的女孩子,同样也在望着别人发呆。
并没什么文学细胞的南楷钧此时也不由得想起了卞之琳的那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南楷钧举着伞走过去,遮住伊人的头顶,问,“你认识她?”
伊人摇摇头,“看看而已。”
“有那么好看吗?”
伊人把他的话加工后还给他,“比你好看。”
才军训三四天,南楷钧的校草之名就传遍了南允高中,附带着还有伊人的南楷钧女友之名。
伊人很苦恼,用拳头砸着脑袋,“我不要到高中还和你这个孽畜捆绑在一起。”
他们男女朋友的传言,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萌芽。
老师还把他们拎进办公室做思想工作,十一岁的南楷钧,穿着贵族私立小学小西装似的校服,端端正正地坐在女班主任的对面,一副少年精英参加联合国会谈的模样,润了润喉,开口,“老师,虽然我喜欢她,但是不实之名”
话才说了一句,坐在另一把椅子上的伊人已经蹬着腿儿哇哇地哭了起来,大声喊冤,“老师我冤枉啊,我跟这个孽畜真的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十一岁的伊人,那个时候很迷《西游记》,对南楷钧一口一个孽畜。
伊人那副欲以死明清白的样子看得女班主任和南楷钧一愣一愣的。
女班主任的训诫被迫变成了安慰。
伊人的反抗并没有就此止步,五年级的她,一回到家就掏出纸笔写下了一份言简意赅但是慷慨悲壮的保证书,上云:“我!
何氏伊人!
这辈子都不会和姓南的恋爱!
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保证书她抄了三份,原稿自己保存,一份给何家父母,一份给南家父母,另有一份,被她第二天一早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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